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职工聘期考核的通知》和《浙江农林大学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基本条件》(浙农林大[2018]96号),特制定光机电工程学院聘期考核工作方案。
一、成立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光机电工程学院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周国泉 洪昀
副组长:姚立健曾松伟方建珍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悦悦杨自栋周竹倪益华曹欢玲储修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卫君任办公室主任。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各岗位考核内容及要求,对经过各学科(部门)核实的每位教职工的岗位履职情况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每位教职工的聘期考核结果。
二、考核对象及聘期时间
(一)考核对象:在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校聘合同制人员。
(二)聘期时间:2018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此期间新进人员从进校时间算起。
三、岗位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个人聘期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浙江农林大学岗位基本职责与聘任基本条件》(浙农林大[2018]96号)要求,考核教职工的岗位履职情况和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聘期内岗位或岗级发生变化的(含专业技术岗位中期晋升人员),聘期任务分段计算。
(三)特设岗位人员按协议约定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四)聘期内的新进教师按以下分类进行考核:
1.进校工作满3年: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入职,3年期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作为本次聘期考核结果。
2.进校工作未满3年: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入职,根据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本次聘期考核结果;2021年1月1日以后入职,不做聘期考核要求。
四、考核安排
(一)个人填报。岗位聘期考核由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通过“办事大厅”,进入“教职工考核系统”进行线上填报。个人聘期工作业绩以“教职工考核系统”抓取数据为准。业绩若有缺失请到相关部门维护或自行填报并附佐证材料,补充数据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二)考核审核细则
1.教职工考核系统设置光机电工程学院考核组,负责人周国泉,管理员吕卫君。
2.教职工考核系统设置光机电工程学院内设7个考核小组,分别负责3个学科(系)、工程训练中心、物理实验室、机械工程实验室、两办的考核。
3.学科(系)的考核小组负责人为各学科(系)负责人,负责专任教师的考核。
4.工程训练中心、物理实验室、机械工程实验室的考核小组负责人分别为工程训练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
5.两办的考核小组负责人为院长,负责管理岗和辅导员岗等的考核。
6.上述7个内设考核小组负责人于5月22日前对所提交的个人聘期考核表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给出考核聘期考核初步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
7.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于5月23日前对全体教职工的聘期业绩和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每位教职工的聘期考核结果。
(三)考核公示。考核结果、聘期考核表及佐证材料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期间,对考核结果或佐证材料有疑义的,须实名向学院纪委书记申诉、投诉。
(四)结果上报。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每位教职打印经学院审核过的聘期考核表(一式2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于5月24日前以学科(部门)为单位上交学院,学院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五)考核结果运用。聘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轮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一般应降级聘任、转岗或解除聘用合同。
光机电工程学院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