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浙农林大〔2022〕161号)的要求,学院决定对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具体自查方案如下:
自查方式
光机电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分指导教师自查、专业交叉互查及学院督导全面复查、学院分管领导抽查四种形式。相关检查表如附件1-3所示。
检查时间安排
1.2023年6月13日前,指导教师完成自查。
2.2023年6月15日前,专业组织交叉互查。
3.2023年6月17日前,学院组织督导全面复查。
4.2023年6月19日前,学院分管领导按专业完成抽查。
三、检查内容
各检查主题主体均按照以下内容检查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
1.检查学生上交材料格式是否符合学校格式要求(格式参见附件4)。
具体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论文终稿及评阅、指导记录等相关材料。
2.检查毕业设计过程中上交材料是否完备,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指导教师评价表、评阅人评价表、答辩记录等。
具体包括: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开题评阅书、中期检查表、论文导师评阅书、论文交叉评阅书、论文答辩记录表等是否完备。
3.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及成绩评定质量,如选题是否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核心内容是否充实、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答辩委员会评语是否规范、课程目的达成评价情况等。
4.检查要求
(1)指导教师自查过程中除了一些规范性检查外;(2)还要对课程目标对应毕业要求内涵观测点作出主观评价,对论文工作量等作出评估;(3)各专业要根据本方案制定的时间安排及时高质量完成检查工作;(4)专业组织交叉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5)检查要求覆盖所有论文。
四.意见反馈及修改
1.指导教师在自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所指导的学生沟通,督促学生修改,并将最终检查情况填写在《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自检汇总表》。
2.学科专业负责人应对检查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填写《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表》,并对抽查过程进行简要总结。
光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