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及《光机电工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试行)》(光机电学院〔2021〕5号)(以下简称章程),决定开展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本届院学术委员会人员仍为11人。充分考虑学术分委员会组成应具有广泛的学科、系代表性和平衡性,将院学术委员会人员名额分配如下:
学科/系 |
名额 |
要求 |
备注 |
光学工程 |
4人 |
根据《章程》,学院院长为委员当然候选人 |
周国泉 |
1、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2、学院领导及实验人员归属学科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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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机械工程 |
4人 |
1、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2、学院领导及实验人员归属学科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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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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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学科、系在个人自愿申报(附件2)的基础上,以学科为单位,民主推选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若干名,其中光学工程学科推选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人,候补委员候选人1人;农业工程/机械工程学科推选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人,候补委员候选人1人;电子信息工程系推选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人,候补委员候选人1人。
3、各学科、系于6月24日前,上报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需有个人与学科负责人的电子签名)交傅晓英处。
4、学院拟于6月25日下午召开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具体选举办法另定。
附件:1.《光机电工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章程(试行)》
2.浙江农林大学光机电工程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报表
光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