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定于第13~16周(5月20日—6月14日)开展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检查
1.听课、评课活动
由学科组织本学科专业全体教师听课(线上线下均可),每人听课不少于2节并报学科专业教学助理记录在案,提交电子版听课记录本。汇总后统一交至学院教学办。
2.省一流课程观摩示范活动
课程名称:大学物理AI
上课教师:倪涌舟
上课时间:5月21日,周二1-2节
上课地点:教4401
上课班级:电子信息231、232
3.组织师生座谈会
按专业组织师生座谈会。主要内容包括:①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②对学业指导情况进行督促,了解本科生导师制度执行以来的效果、问题,提出改进措施;③开展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
4.教学检查
①本学期所有课程均应填写光机电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由学院教务办组织实施。
②学院督导协助各专业抽查各专业本学期实践教学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执行情况及课堂效果并由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长形成文字报告上报学院。
③各专业根据教学计划及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专业生产实习初步方案,提交学院讨论、审议。
④开展以专业自查、督导核查、学院抽查相结合的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教务办将检查发现问题梳理汇总反馈给各专业负责人,由专业负责人督促相关师生进行整改,直至满足相关要求。
5.加强课堂管理
学院教学办对教师的调课、停补课及迟到早退、教学规范、课堂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检查;学院学生办对学生上课的情况进行检查;学院督导及专业协助配合以上工作。
6.试卷检查
采取学科专业自查与学院督导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上一学期的试卷规范及归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包括命题底卷及标答(AB卷)、考查方案及考查标准、学生试卷(含论文、报告、方案等)、考场记录单、平时成绩表、总评成绩表。根据工程教育认证要求完成上一学期各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审核、本学期课程的评价依据合理性审核等工作。
二、配合完成学校专项工作
1.积极配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本科教学开放月”活动,落实《“本科教学开放月”工作方案》。
2.积极组织本院教师参加观摩示范研讨活动,其中近三年进校的专任教师(含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连续3个学期居于学院后30%的专任教师须观摩学校遴选课程不少于2节。
三、检查要求
各学科专业应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学校“本科教学开放月”落实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与整改,并将总结整改报告于6月16日前报送学院教学办。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