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学校主站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光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校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点击数:

各专业、各指导老师及相关学生:

本次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涉及2023年立项项目19项、2022年延期立项项目1项(附件1)。为保证项目顺利结题,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流程

1.项目组提交结题表和佐证材料,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学院;

2.学院组织结题评审,将评审结果报送教务处;

3.学院组织审定后公布结题结果,发放经费(2023年校级项目经费由学院负责)。

二、结题评优

1.结题标准。项目在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以下四项成果中的一项方可结题:①参加学校设立的一类或二类学科竞赛并获校级一等奖以上;②申请获得各类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一项以上;③正式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一篇以上,并在文中注明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资助;④公开发表艺术作品一件以上。

2.评优标准。项目在建设期内完成以下三项成果中的一项则可认定为优秀项目:①参加一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②申请获得发明专利一项或其他类别专利两项;③在普通期刊发表与项目有关的论文两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

三、相关要求

1.填写结题表。项目组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表》(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3),将附件2结题表(导师签好意见和名字的纸质版一份)报送学院教学办(学14-507))。文件命名: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11日。

2.成果佐证。在填报结题表时同时提交项目成果佐证材料(打好压缩包,交电子稿即可),如正式发表的论文(期刊发表的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页、封底;EI/SCI论文需提供图书馆盖章的检索证明)或论文录用通知书、各类授权专利证书的扫描件、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注意:

a).所有写进“项目研究取得成果与应用”里的材料,都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文件,无佐证材料的不予以计入;

b).成果获得时间必须在从立项到结题期间,由项目负责人或其团队成员获得;

c).成果必须符合通知和文件中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以计入;

d).同一项目竞赛多次获奖的,就高统计成果,不重复计入。

3.学院评审。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学院组织结题评审,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项目比例不超学院项目总数的20%;延期项目只能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施思,19857102440(668656)。

光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22浙江农林大学光机电工程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学院楼14号楼联系电话:0571-63743322  63748537邮箱:ome@zafu.edu.cn

学院微信公众号